12月12日,珠海市住宅公积金经管委员会公布《对于调整住宅公积金贷款*款比率有关事项的告诉告诉》),清晰明了请求:公积金贷款购置首套房的*请求不低于30%,对拥有两套及住宅的,将停止放贷。
《告诉》提出,住宅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头次购置普通住宅(指从未购置过住宅),依照国度策略,住宅公积金贷款较低*款比率不低于30%。
此外,有购房贷款纪录、但申请住宅公积金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宅的缴存职工家庭;有一套住宅、但没有购房贷款纪录的职工家庭或响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宅公积金贷款购置普通住宅的较低*款比率不低于30%。
而住宅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拥有一套住宅,其响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但住宅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再次申请个人住宅公积金贷款购置普通住宅的较低*款比率不低于40%。
另外,对拥有两套及住宅的职工家庭,停息发放个人住宅公积金贷款。
官文件原文:
对于调整住宅公积金贷款*比率有关事项的告诉
珠海市住宅公积金经管核心:
为促进房地产商场安稳健康发展,增强成本风险经管,按照《珠海市办公室对于转发市住宅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商场安稳健康发展几何定见的告诉》(珠府办函2016203号)的文件精力,经市住宅公积金经管委员会研究决议,现就调整我市住宅公积金贷款*款比率告诉:
1、住宅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头次购置普通住宅(指从未购置过住宅),依照国度策略,住宅公积金贷款较低*款比率不低于30%。
2、对于有购房贷款纪录、但申请住宅公积金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宅的缴存职工家庭;有一套住宅、但没有购房贷款纪录的职工家庭或响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宅公积金贷款购置普通住宅的较低*款比率不低于30%。
3、住宅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拥有一套住宅,其响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但住宅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再次申请个人住宅公积金贷款购置普通住宅的较低*款比率不低于40%。
4、对拥有两套及住宅的职工家庭,停息发放个人住宅公积金贷款。
5、本告诉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珠海市住宅公积金经管委员会
2016年12月12日
- 珠海 公积金政策 限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