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重新余市住宅公积金经管核心体味到,为有效防控我市住宅公积金举动性风险,增强成本举动性经管,保障住宅公积金可持续运行,新余市住宅公积金有关使用策略将做调整:
1、调整购房提取策略。取消“2010年1月1日今后购房,未使用过住宅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凭2010年1月1日今后的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一次性提取自己及直系亲属住宅公积金”策略,不再管理该项营业。
职工采办自住住宅提取公积金策略调整为:在购房12个月内可提取一次自己及直系亲属公积金账户内的成本,提取金额不跨越购房款。
2、调整了偿贷款提取策略。管理还贷提取营业的,提取自己及直系亲属公积金账户内的成本不克不及跨越昔时还款额。
3、暂开管理商业住宅贷款转住宅公积金贷款营业。
4、本次住宅公积金使用策略调整从2017年5月10日起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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