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权电子证书(证明)启动仪式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举行,标志着我市率先在全省启用不动产权电子证书(证明)。
不动产权电子证书(证明)与纸质版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具有同等效力,可应用于政府各部门、金融机构、社会公共服务机构等办理与不动产相关业务,而且与登记数据库保持同步,记载内容、功能更加丰富。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刘建介绍说,不动产权电子证书的推广使用是我市深化不动产登记“*多跑一次”改革,实现便民利企业的又一新举措,同时也是进一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再升级。启用不动产权电子证书(证明)可以大大提高办事效率。按照不动产登记相关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办理首次登记时,通常需要按套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每个楼盘均有近千本,人工缮证每本须单独打印、贴图、盖章,按每本用时3*计算,每个楼盘要耗时半天到一天时间,采用电子证书后,通过系统自动生成,从生成到打印每本仅需几秒钟,办事效率成倍提高。
使用不动产权电子证书(证明)还可以节约办事成本。按照相关部门规定,办理水电气过户、小孩入学等都需要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证明,每年提供查询复印、开具证明几千份,耗费纸张上万张,耗费了不少人力和财力,启用电子证书(证明)后,个人和企业可以自行查询下载电子证书,省去了窗口办事纸质证书证明重复递交和收回环节,省时省力。
电子证书(证明)启用后,企业和群众到上述单位和部门办理贷款、入学等事项时,不用再随身携带“红本”,无须提交纸质不动产证照,只需要在我市电子证照系统内,凭姓名和身份证即可查询到本人不动产权电子证书(证明),减少群众来回跑、重复开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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